第4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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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一日,贾环来了赵姨娘处,因为管着店铺贾环早在半年前就不太在府内常住了,只是放心不下赵姨娘,故而常常回来探视。

    贾环能顺利出府另住还有一点波折,本来王夫人看在贾环在外面发财心里是极妒忌极不平的,便将贾环出府而住的事情捅到了贾政和贾母等人知道,逮住贾环不侍奉父母长辈擅自出府另住的罪,奈何贾政这一回开了窍,说环儿能做生意也好,将来好自立门户,贾母也说环儿出去最好,免得在府里动歪心思谋夺家产什么的,王夫人才作罢。

    赵姨娘接了儿子递过来的几张银票,乐得眉开眼笑,道:“环儿,你而今跟着那小林大爷一起做生意,才是走对了路!老爷成日里念叨着读书读书,究竟咱们府里也没一个是读出来了的!这里就咱娘二俩,我才说了,就是老爷自己,读了十多年也没读出个名堂来,要不是当年先帝爷顾念着祖上的功德,赏了他个官儿做,现在还知道怎么样呢?就是现在,当了几十年的官儿,当得胡子都花白了,一年也才不过是几百两银子的俸禄!看看你现在多好,一个月就赚几千两银子!”

    贾环笑了笑,说:“话也不是那么说的。读书到底清贵些,若不然,大姐姐能被选进宫里去做才人吗?要说老爷也是生意人的话,只怕想都不要想吧?”

    赵姨娘撇嘴说:“她呀,当了七八年都还是才人,究竟也没混出名堂来!亏她们当年兴头得那样,自己就封自己为国舅爷国舅夫人了,现在如何呢?没得叫人笑话!说来说去,那些都是虚的,还是这白花花的银子是真的!”

    说着,赵姨娘又念叨起领着贾环入道的林煜来,说:“说起来,倒是真要感激那小林大爷呢!对了,我想起来个事儿,老太太往日露了个话头儿,说是要将你姐姐许配给那小林大爷好亲上加亲,可惜啊,你姐姐偏就生我这肚子里了,只摊着个庶出的名头,只怕人家未必乐意呢,就又说要不然叫你姐姐给他做个二房。其实我觉得吧,就瞧在那小林大爷的人物品格上,也不算太埋汰了你姐姐,到底没托生在太太肚子呢,一个庶女能怎么样呢,做二房总比嫁给老头子做填房的好!再说了,名分什么的也就那么回事,只要你姐姐讨得了那小林大爷的欢心,赶在前面生出个一子半女来,又把银子钱抓在手里,这辈子也就有靠了。可是,那一日,老太太又说算了,林家如今是今非昔比,本来还想讨他家大姑娘来做宝玉媳妇的都被人家嫌弃,倒是不要去拍马屁拍倒马腿上吧,那小林大爷说是要被太后赐婚,尚个郡主公主什么的,若是一般人家的大奶奶倒也罢了,公主郡主做了大奶奶,哪里还有你姐姐的容身之地?还是算了吧。”

    赵姨娘的本意是闲唠嗑,唏嘘感叹一番而已,听到贾环的耳朵里却满不是那回事。贾环放下手里的茶杯,目光沉沉,嘴唇儿抿得紧紧地,默然听完了赵姨娘的话,半天才问:“真的吗?煜表哥真的要被太后赐婚?”

    赵姨娘没在意,说:“那还假得了?是那一日姑太太自己说的,小林大爷的婚事就是她们做父母的也做不了主了,现在在太后那里挂上号了,就看是哪一位郡主或是公主呢。啧啧啧,那林姑太太嫁去那林府,可真是嫁对了人家,夫荣妻贵,儿子也这般出众,又给她脸上贴金呢!”

    贾环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个怪想法,按说林煜是表哥,年纪到了被父母安排着成亲是很正常的,他该为他高兴,向他道喜才对,可是,这会儿遽然听到这个事情,却像是心口被猫抓了一般难受,又像是走在街道上被人抢了钱袋一般愤懑和失落。

    赵姨娘还要叨叨,贾环忍无可忍地站起来,说:“姨娘,我还要去铺子上有事,不吃午饭了。”

    赵姨娘连忙要去攥他的袍子角,说:“今儿一早特意给了厨房几百钱,叫弄的几个好菜呢,就为了你要来,你不吃了就走吗?”

    贾环已经“蹬蹬瞪”地抬脚走了,头也不回第说:“不吃了。姨娘自己慢慢吃。”

    气得赵姨娘在背后骂,说:“不晓事的小混球!害得老娘白贴几百钱,吃不了只能拿去喂猫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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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贾环这边难受着,那边徒奕瑞也差不多的时辰得知了这个消息,一贯隐忍的性格叫他在心里千回百转的同时面色丝毫未动。

    倒是林煜本人还蒙在鼓里,因为太后之前只是含含糊糊地咨问了贾敏,这种儿女婚嫁大事,儿女自身是没资格过问的,宫里有传闻,但是,因为林煜每天都很忙,没有闲暇去探听小道消息,故而他是最后一个知道的。

    徒奕瑞见散了学之后,林煜回祥和殿还没半个时辰又要走,顿时心里的不满汇聚一处,冷冷地嘲讽道:“你可真是大忙人啊,赶着回去发财好准备给女家的彩礼吗?”

    林煜讶异地抬头看他,莫名其妙地说:“你在说什么呢?什么彩礼?”

    徒奕瑞一直端着的沉静面孔终于崩坏,一向四平八稳的声调激动得像平地起风,“到现在你还装什么呢?宫里人人都在传呢,说是你林侍读入了太后的眼,她要亲自为你择选王侯中的贵女秀英,还说………很可能是荣华郡主!”

    荣华郡主乃是皇帝一母同胞的庆亲王之嫡出次女,和徒奕瑞同龄,是经常被太后接入宫中小住的,备受宠爱,比那些庶出的公主都尊贵,若真是定下来林煜尚荣华郡主的话,对于林家而言真是荣耀至极。

    林煜转世过来之后,倒是从来也没考虑过这个人生大事的问题,总觉得原主的这一副身体还小得很呢,没想到这么快就要选择人生伴侣了。

    可是,林煜的审美还保持着在纳加时的程度,一点进步也没有,叫他去娶一个雌性,每天对着大眼瞪小眼,啊啊啊,林煜一下子就觉得亚历山大,汗如雨下了。

    压力归压力,总有解决的办法,可是,明明不关徒奕瑞的事情,他却为何这般疾言厉色地对我?而且,眼里那一闪而过的光芒是什么?是眼泪吗?

    林煜正在疑惑不解,脑子里许久不曾启动的光脑却忽然出来,“卡哇伊”懒洋洋地举起一只手,说:“这都看不出来?主人,你什么眼神啊?我早就告诉过你,这个小正太喜欢你,他只是闷骚又爱装酷,一直没表露出来而已。现在,你把人家逼急了!”

    林煜惊异地看着“卡哇伊”,几个月不见,这家伙怎么像吸了大麻的人一样恹恹地,脸色蜡黄。

    “卡哇伊”幽怨地说:“我一直在等候您的召唤,主人,等得花儿都谢了。”

    林煜“哦”了一声,说:“我现在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卡哇伊”怂恿地说:“有什么怎么办的?喜欢他就上啊。难道你不喜欢他?这小正太要长相有长相,要身份有身份,和你又合得来,你还犹豫什么呢?”

    林煜蹙眉,说:“要说喜欢,也不是那么喜欢,我总觉得他有点冷,是骨子里的那种冷,除此之外,好像别的都还行。”

    “卡哇伊”夸张地说:“这有什么?我觉得他是冰山美人啊,可是,冰山只为了你一个人而融化的感觉,哇哦,想想就很美好啊!你看,你看,他眼睛里的泪水,他是对你动了真情啊!”

    林煜转瞬望向徒奕瑞。

    果然,徒奕瑞一向波澜不惊的眸子里水光潋滟,似乎蕴藏着万千情思,正如林煜这些年读过的古诗词中描写的一样:盈盈一水间,脉脉不得语。

    这大半年来相处的点点滴滴亦是涌上心头,叫林煜恍然而悟:原来他还真的是喜欢我!

    而且,此时的徒奕瑞刚刚沐浴出来,一头黑发尚未束起,带着水汽披散在肩膀上,沾湿了他身上的浅蓝色绣青竹锦缎便服,衣襟上几杆翠竹上滴落的水珠亦如他此时眼波流转的眼眸,千言万语,欲语还休,偏是荡漾出一波柔情,叫对面而站的林煜心旌摇荡不已,忍不住伸手,握住了徒奕瑞的手。

    林煜以前并不觉得对他有什么绮念,可是,这一刻的凝视,叫林煜拿定了主意。

    因为,被这样的眼神凝睇,实在是叫他无法抗拒。

    徒奕瑞惊了一下,却没有抽手,而是反手握住了林煜的手,微微用力,示意他跟着自己走。

    两人很快就闪入了一间无人的房间。

    林煜紧紧地握住徒奕瑞柔软细致、白皙如玉的手,心里的那一点火苗被被扔进火药桶一般,“腾”地一下被点燃。

    林煜很清楚,徒奕瑞是皇子,要想和他携手一生,可谓是前途险且重重阻难,但是,林煜下定决心要试一试。